


论文重新定方向,以作品为主。结果发现也不是那么容易。颜色调试涉及到几个行为真的搞死人。用户取色的行为,这个比较简单,点击色版,pickingColor,点击完成选择。应用颜色的行为:这里涉及从色版开始还是从应用颜色的区域开始的问题,ok两个行为。 从色版开始:用Drag还是click?,
从应用区域开始:最好当然是click,Drag违反了用户心智。无人会抓起画纸往颜色那里沾颜色吧?
交互设计还容易,代码怎么写呢?还好昨天完成了取色行为的类,正在想应用颜色行为的代码?要不要同一个类?应该不好吧?破坏了类的行为单一性原则。
0 评论:
发表评论